2026-05-26 00:00
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提升总会采购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与专业化水平,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比选优质招标代理服务商,建立常态化合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比选人:宿迁市慈善总会。
(二)服务项目范围及内容:本次比选入围服务商,主要承接宿迁市慈善总会各类招标采购全流程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质疑与投诉协助处理、采购合同协助签订、采购档案整理归档、采购政策落实及相关业务咨询等。
(三)机构数量及服务期限:本次比选入围2家服务商,服务周期为1年(自公告公示期满,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根据服务商履约情况、考核结果及单位工作需求,择优续聘或重新比选。
二、资格条件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选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已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外省代理机构需完成在江苏省的备案登记)。
2、须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代理执业能力信息验证状态为验证通过(申请地区:市区)。
3、项目负责人须在《宿迁市2026年度工程采购代理机构业务知识测评》中成绩达到85(含)分以上(可在代理执业能力信息查询),且提供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资料以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否则,比选均无效。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挂靠资质、分包转包服务项目。
5、承诺接受总会监督和履约评价,严格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协会《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或承诺的优惠折扣)收取中标单位服务费。
三、报名材料(需提供纸质版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下顺序)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政府采购代理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3.承诺函(对报名材料的内容真实性做出承诺;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未处于政府部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承诺在实施代理项目过程中从未受到任一行政主管单位行政处罚;承诺未被相关部门调查;承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及信用查询截图;
4.近3年内同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
5.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简介、资质证明材料;
6.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报价承诺;
7.企业简介、内部管理制度、获奖荣誉、客户评价等其他补充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传真等其他方式。
3.报名地点:宿迁市宿城区骆马湖路1号古黄河雄壮河湾公园1号楼(市慈善总会三楼315室)。
4.联系电话:0527-84363369。
五、评审与入围
1.资格初审。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符合初审条件的机构名单。
2.综合评审。成立评审小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评审评分表》(见附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按得分高低择优选择招投标代理机构。
3.公示公告。入围名单将在市慈善总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书面异议。
4.公示无异议后,与入选机构签订《招标代理服务框架协议》。
六、其他说明
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报名机构需自行承担报名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总会不收取任何报名、评审费用。入选机构需严格遵守与总会签订《招标代理服务框架协议》相关规定,接受总会的考核与监督。
附件:招标代理机构评审评分标准
宿迁市慈善总会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评审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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